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开始办理我校2020级新生户籍(包括专接本学生)迁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迁入原则
本着自愿的原则,2020级新生(包括专接本学生)可自愿将户籍迁入学校。
二、迁入登记
各学院组织各辅导员按照《2020年大中专学校新生落户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详细登记。
三、核对上交
(一)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班级辅导员登记的表格和收取的户籍迁移证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不遗落任何一名户籍已迁出的新生。
(二)每位学生的户口迁移证以班级集中,以学院为单位在2020年10月19日前报送保卫处(附件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由保卫处统一上报市公安局审批落户。
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
附件:2020年大中专学校新生落户人员花名册
南通理工学院保卫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