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江苏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安函﹝2020﹞13号)和南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通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消委﹝2020﹞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冬春季节火灾防范工作,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南通理工学院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南通理工学院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南通理工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代)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南通理工学院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江苏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安函﹝2020﹞13号)和南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通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消委﹝2020﹞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全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学校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全校范围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全力构筑牢固有效的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为推动实现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做好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控靶心,全面加强校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攻坚清零工作
全面排查梳理全校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分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对账销号、及时清零。对于一些突出的共性问题,由保卫处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研究、及时解决。对于校园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务必做到重点督促、及时跟进,及时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设备配置,加大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措施力度,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各学院、各单位)
(二)组织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排查工作
一是实验室集中排查。根据学校各类实验室防火安全要求,为实验室配齐配足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常规性消防设备。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实验室师生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相关师生应对处置火灾事故和相关突发事件的意识能力。加大力度对实验室电路、电气等实施集中检查,坚决杜绝因线路问题留下消防隐患或引发火灾事故。(责任单位:教务处)
二是学生宿舍用电用火集中排查。全面集中检查学生宿舍用电情况,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设备,确保宿舍用电用火安全。各学生宿舍管理员应加大学生宿舍用电用火巡查检查抽查力度,对学生宿舍存在的有关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切实减少学生宿舍因用电用火引发的消防隐患。(学工处)
三是图书馆及图书资料室集中排查。切实做好图书馆日常消防检查及灭火设施巡查检查工作,确保消防泵房及图书馆楼宇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性能完好、数量充足。加强对图书馆有关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能力培训教育,强化防消一体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图书馆消防安全。(图书馆)
各学院有图书资料室应参照以上要求做好集中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送保卫处。
(三)组织开展突出风险综合治理行动
一是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后勤服务处联合校内外相关单位,系统做好校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措施,落实管理责任人,加强对校园公共电动车充电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公共电动充电设施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有效。(责任单位:后勤服务处)
二是推进校园电气火灾预防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跟踪督促解决突出问题。围绕学校电气使用频率高范围广的单位和场所,切实解决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损坏等具有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巡查抽检频次,落实火灾事故时保障消防供电措施。(责任单位:后勤服务处)
三是推进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预防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学校餐厅、超市等营业网点的消防巡查检查抽查力度,切实做到定期检查巡查维修保养餐厅消防设备设施,严肃查处超功率、私拉乱接使用电气产品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对餐厅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确保人人都具备应对和处理各种突发火灾的能力。对餐厅各安全出口进行常态化巡查检查,确保餐厅消防通道畅通无阻。(责任单位:后勤服务处)
四是推动开展消防通道保障畅通工作。科学规划、扎实推动在校园内有关区域悬挂禁停标识、路面警示标识,合理施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合理规划校园消防通道,确保校园内消防通道畅通无阻。(责任单位:保卫处)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一是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巩固2020年“关注消防、生命至上”消防安全月主题活动成效,常态化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走深走实,在师生中大力普及灭火逃生等基础性自防自救知识技能。在校园内设置消防安全专题专栏、制作展示消防安全教育展板,利用学校公共部位的LED大屏,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警示提示等。(责任单位:保卫处)
二是强化对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各单位要求和需要,对各单位的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消防预案的实操演练和培训。(责任单位:保卫处、各单位)
三、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并安排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2月12日-2021年12月25日):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细致开展自查工作,建立隐患清单。请于2020年12月26日前报送至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办公室(保卫处)。
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2月26日-2021年3月25日):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强化防火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31日)。各单位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切实健全完善化解重大消防风险长效机制。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校内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期间,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校内各单位也要加强对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日常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三)纳入考核,延伸追责。校内各单位要将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管理工作。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各单位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效纳入到年度考评中,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将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