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在全校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我校政治稳定,校园安全。经研究决定制定《南通理工学院校园综合治理与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由学校校长和各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每年签定一次,各部门、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责任书》的条款,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附件:南通理工学院校园综合治理与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南通理工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代)
2022年3月2日
附件
南通理工学院校园综合治理与消防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022年度)
一、工作目标
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做到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无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建设安全、文明的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实现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责任与要求
(一)各部门、各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综合治理工作和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
(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分管负责人、安全联络员和本部门、本单位各重点部位、办公室的安全责任人,并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每年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纪律和治安安全防范、交通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保密等教育,增强师生道德观和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落实安全管理和常态化检查工作。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有困难的,及时书面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或有关领导。
(五)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定期分析师生的思想政治状态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准确把握师生动态,做好事前预测,防范非法宗教活动,及时有效化解和稳妥处置各类不安定因素和群体事件。做好重要信息收集、上报及网络安全工作。
(六)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和消除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培训;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区域的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人。
(七)做好“三防”工作。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重要文档、贵重物品、现金票证及各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运输、存放、保管、使用。
(八)加强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组织各项集体活动要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九)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及时办理外来人员的登记、办证等手续,坚持“谁用人,谁主管”的原则,做好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对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防范措施、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等情况要及时记录归档,形成台账。
(十一)学校各部门、各学院都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任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学校都将追究相应责任。
三、说明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为一年(2022年3月-2023年3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各执一份。责任期内如遇责任人人事变动,本责任书也随之变更责任人,按任命书时间计,本责任书继续生效。
南通理工学院(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校长(签名):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